关于组织提报全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基础数据的通知
甘林造函〔2015〕220号
各有关市(州)林业(农林)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林规发〔2015〕18号)精神,按照厅党组的安排部署,省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及分树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确保本次编制工作稳步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基础调查
为全面掌握我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现状,为规划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请各有关市(州)林业局和相关单位在认真组织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甘肃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调查表(详见附件)式样及填表说明,认真组织填报调查表格。根据各市州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际,研究提出今后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规划任务和目标。
二、配合开展规划调研
省厅将于近期由厅造林处、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相关编制人员组成调研组赴有关市州开展规划编制调研工作,调研的重点包括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加工企业、市场培育等方面情况。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具体调研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规划任务。编制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是省厅今年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本次编制规划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各市州、单位在规划任务确定中,要与退耕还林、“三北”造林、林果产业发展等林业工程建设相结合,突出规模、注重效益,统筹合理安排规划任务。市州要统一组织和协调各县区的数据提报,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反映本地的发展现状、规划目标,确保提报的数据为全省 “十三五”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科学依据。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审核数据。市州林业局要督促各县(区)结合本地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现状实际,在认真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木本油料树种的发展地域,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及规模。地块选择上,要优先安排适宜退耕的坡耕地和宜林地。各市州要对县区调查表格中的填报数据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发展现状、目标任务,确保规划任务的科学合理。并于2015年4月25日前汇总本市(州)数据后,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各市州要确定专人负责数据提报工作,及时与省厅规划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请将数据提报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务于4月10日前报省厅造林产业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肃省林业厅造林产业处
贾玉竹 电话:0931-8829285
邮箱:zlc8813528 @163.com
甘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赵军营 电话:13893404879
恵玉焱 电话:0931-4691227 13919853167
邮箱:1425942315 @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甘肃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调查表 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林业厅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