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红民在有关会议上指出 切实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带动作用

17.12.2016  14:36

  12月16日,省政府召开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对今年的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结果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2016年省政府质量奖拟获奖名单。

  副省长夏红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根据票决结果,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敦煌研究院、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等企业、组织和项目为2016年度甘肃省政府质量奖拟授奖单位;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等企业、组织为2016年度甘肃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拟授奖单位。

  夏红民强调,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引导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树立质量先进典型和标杆,引领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质量效益型发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省政府质量奖的各项相关机制,充分发挥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坚持把重大事故、安全生产、环保等作为一票否决项,确保获奖单位名副其实;要进一步加大省政府质量奖的宣传力度,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向标杆学习、提升质量效益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相关行业领域质量发展水平大幅提升。(记者沈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