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景泰县住建股长因玩忽职守造成三名工人窒息死亡被免予刑事处罚

18.08.2015  10:18

  原标题:玩忽职守造成三名工人窒息死亡

  景泰住建股长免予刑事处罚

   中国甘肃网8月1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王万盈)8月17日记者获悉,由于未有效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亦未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导致三名供暖检修人员在对管道进行检修作业时窒息死亡事故而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景泰县住建局市政建设管理股股长宋某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免予刑事处罚。

  经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份,被告人宋某担任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管理股股长,负责指导城市热力等多项工作。2014年3月份,被告人宋某又兼任景泰县民安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景泰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等技术工作。被告人宋某在任职期间,未有效履行对景泰县民安供热有限公司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亦未对公司职工进行专业安全培训。2014年11月18日下午,景泰县民安供热有限公司管网中心主任陈某、职工侯某和甘肃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职工王某无证上岗,在景泰县白杨小镇小区门口检查井对供暖管网进行开阀排气作业时,未按照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便打开阀门排气,造成该三人因严重缺氧窒息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宋某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积极施救,并于2014年12月16日到检察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另查明,2014年11月21日,甘肃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景泰项目部赔偿王某亲属经济损失690000元;景泰县民安供热有限公司分别赔偿侯某、陈某亲属经济损失69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未有效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亦未对公司职工进行专业安全培训,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玩忽职守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宋某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积极施救,后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