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办组织全省普查指导员学习交流经验

19.06.2018  18:57

五月的甘肃永昌,绿意盎然,生机勃勃。2018年5月14日至16日,来自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和甘肃矿区、兰州新区的206名环境普查人员,会聚在如画的祁连山脚下,在被称为“丝绸之路咽喉要道”的骊靬古城,品读借鉴国家级污染源普查“永昌经验”。

5月15日,分组参观了永昌县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图版展示;邀请省监测站、省环科院、省普查办、兰州市环交中心专家,对《入河口普查与检测技术规范》《农业园主要内容与技术路线图解读》《生活源锅炉技术规定及普查区介绍》《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意见解读》等内容进行了辅导讲解。

5月16日,省污染源普查办主任、环保厅副厅长闫子江,金昌市副市长盛云峰出席了现场会,国家污染源普查办技术组副组长赵学涛亲临会场指导。

会上,金昌市副市长盛云峰做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定西市、永昌县、陇西县、灵台县等单位做了大会发言。省污染源普查办主任、环保厅副厅长闫子江通报了全省污染源普查进度并讲话提了要求。

闫子江认为,我省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受地域、区位等客观因素制约,资金、人才、技术等硬件条件相对东部地区有差距,观念、思想、认识等软件条件与中部地区有距离。但我们有着敢于战胜客观困难的决心,我们也有完成重大工作任务的信心,“兰州蓝”的经验充分说明我们甘肃人民有战胜困难的能力。国家污染源普查办能够将全国性的试点任务交给我们来承办,说明生态环境部、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对我们的工作是认可的,对我们治理环境,改善环境的决心是有信心的。这样一个难得的试点机会,让我们深受鼓舞的同时,也深感肩负的责任和压力。为了不辜负生态环境部的殷殷期望,不辜负国家污染源普查办的重托,我们应牢记使命、勤奋工作、履职免责,用一流的工作业绩回馈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对我们的信任,回报甘肃省2600万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望。

闫子江指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污染源普查办的具体指导下,省、市、县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努力,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项工作有序向前推进。特别从永昌县制作的污染源普查展板中不难看出,县级普查机构作为此次普查的最基层单位,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们总结的党委政府“领导”,普查办“领先”,相关部门“领责”,企业、乡镇“领路”的四“”体系,以及抽查、普查、筛查、追查的四“”机制,充分印证了实践出真知、实践出经验、实践出真理的哲学观。一个好的经验不但能够验证一个单位的工作成绩,时也会帮助兄弟单位借鉴经验,找对路子。为此,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多举办几次这样的交流发言,总结经验,相互学习,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推动污染源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闫子江要求,从省污染源普查办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看,一些市州和县区工作进度比较缓慢,资金、人员不到位,普查《方案》至今未印发,严重影响了全省污染源普查进度。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国家开展污染源普查的目的要求,污染源普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最基础的工作,其外延和内涵势必影响辖区的减排和治理,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我们要牢固树立认真普查就是履职尽责,认真普查就是守护金山银山,摸清底数就是保护青山绿水的思想,通过全面普查,切实摸清辖区环境污染底数,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信数据。为此,各地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国家普查办的工作安排上来。要持续发力,加大宣传培训进度,加快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信息报送时效,公开透明开展招投标,保证普查全程无死角、无漏洞、无盲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展示全省普查人员过硬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