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成效显著
春季学校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平凉市食药监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从3月1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平凉市各县(区)食药监局与教育部门紧密配合,紧紧围绕学校食堂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开展了全方位的联合执法。
一是开展逐户清查,全面摸排学校食品安全基本现状。对全市214户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1175所义务教育营养餐供餐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靠实各类责任,实现监管无盲区。各监管单位按照属地监管和网格化监管要求,定岗、定责、定人员,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层级监管责任制。同时,在全市214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1175所义务教育营养餐供餐学校全面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签订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是指导学校定期开展自查,排除风险隐患。开学前,各基层食药监所提前介入,指导学校全面开展自查。各学校对食堂内部管理和食品配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分餐、就餐、留样和监测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由辖区乡镇食药监所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即时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开展精准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以食品经营准入资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布局、设施设备配备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储存、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有无超范围加工食品和超能力接待等方面为重点,开展随机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期限整改落实。市局食品稽查局、灵台、华亭、静宁县局对后厨布局存在问题的12户学校食堂逐户下发整改方案,经过多次现场指导,跟踪推进后厨升级改造。
五是在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把食品安全风险降低到最低。灵台县15所学校全部办理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市有60所学校、14户义务教育营养餐供餐企业办理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331”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主题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进校园活动。
七是集中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流动摊点,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
八是强化督导检查,提升整治效果。市、县食药监局、教育局分级建立了联动机制,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提出整改意见,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平凉市、县、乡三级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650余人次,执法车辆276台次,共检查学校食堂214户,校内小超市、食杂店35户,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175所,学校周边餐饮店352户、小食杂店1240户、小餐饮、小摊点341个。各县(区)在专项检查过程中,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1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0起,已办结9起,收缴罚没款2.3万元,1起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对立案查处的10户全部落实了记分措施,并将受处罚经营户纳入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的范围。(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