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甘肃省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检察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甘肃检察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更好服务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专题审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检察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21条,从把握新时代检察新闻舆论工作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守好涉检意识形态阵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提升检察新闻舆论工作水平,把握融媒体发展规律,优化创新检察宣传格局,推进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有效引领涉检舆论风向,加强组织保障,不断夯实检察新闻舆论工作发展后劲六个方面,明确新时代检察新闻舆论工作总体要求,推动检察新闻舆论工作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党对检察新闻舆论工作绝对领导,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切实加强对检察宣传阵地特别是检察自媒体的管控,使检察新闻舆论工作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要更新新时代检察新闻舆论工作理念,秉持“讲故事、说新闻”“检察新闻社会化、社会新闻法治化、法治新闻专业化”的新时代检察新闻舆论工作理念,做到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统一、服务检察工作与服务检察人员相统一。要牢牢掌握涉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各级检察机关一把手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做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阅看本单位宣传媒体发布的内容,带头研判应对突发涉检舆情。
《意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对内及时传达宣传中央、省委最新决策部署,对外突出宣传好全省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新亮点。要突出检察职能宣传,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四个全面”,聚焦“四大检察”,深入挖掘基层一线的宣传素材,彰显检察制度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无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要推进新闻发布常态化长效化,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记者采访、答记者问、微博直播、网络访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改革举措、案件办理、专项工作推进等情况。要加强案例宣传报道,加大对办理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和释法说理,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改进和创新案件报道方式方法,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示范效应努力实现报道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良好效果。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建立新闻宣传与业务工作有效对接机制,坚持检察宣传和检察中心工作同考虑、同部署。要构建检察公共关系新格局,发挥检察新闻舆论工作在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扩大检察“朋友圈”。要提高服务和运用媒体的能力,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走进来”,构建检察机关与媒体合作互动的良好关系,促进资源共享和联通互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正向作用。要强化“谁决策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提升涉检舆情应对处置水平。
《意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强化领导责任,积极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宣传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分工负责、检察人员主动参与的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新闻舆论工作大格局。要严肃检察新闻纪律,建好配强检察新闻舆论队伍,夯实完善基础保障,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宣传策划、新媒体管理、舆情处置、公共关系处理等专业培训和实战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