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长办公会通过,并报经省法制办审核备案,《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日前印发全省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执行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是我局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进一步规范全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准依据现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制定,涉及出版综合管理,新闻报刊管理,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互联网出版管理,印刷发行管理,著作权管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广播电视机构、节目、广告管理,电影、电视剧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视频点播管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安全播出管理等11类行政处罚事项共42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