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李彦明被立案侦查(图)

01.12.2014  19:10

  新疆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李彦明资料图

  中国兰州网12月1日消息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彦明(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5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公布,在中央第六巡视组的指导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彦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