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实施新《广告法》专题讲座——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解读新法

24.07.2015  12:39

   

        新《广告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为使全省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刻理解新法精神,让广告经营者学习好、掌握好新《广告法》,7月23日,省工商局举办专题视频讲座,特邀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为全省系统干部深入详实解读了新《广告法》。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承录主持讲座并讲话,省局领导万泽刚、宋金圣、任丽梅、刘显明出席。

张国华介绍了今年上半年国家广告监测数据中心对甘肃省广告市场的监测情况,充分肯定了我省广告市场监管取得的成绩,并重点就新《广告法》修订的背景和原因、目前全国广告市场秩序情况、虚假违法广告产生的影响和危害、虚假违法广告产生的原因、新《广告法》的主要内容和立法思想、甘肃省在全国广告市场当中的位次和地位、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新《广告法》的相关措施等七个方面,结合大量典型案例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郭承录在小结讲话中指出,张国华司长的讲座对于我省准确把握修法的精髓和主要内容、全面实施好新《广告法》提供了重要指导和遵循。全省系统要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动甘肃广告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郭承录指出,要不断强化宣传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对系统和广告业界两个层面的学习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级业务主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同志的培训。各地要分级分层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广告协会要通过举办广告审查员法律法规培训班、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做好学习培训工作,广泛收集新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研究讨论。省局和各市州局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全面解读新《广告法》,营造强大舆论氛围。

郭承录强调,要着眼全局推进实施好新法,善于把贯彻实施工作放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放到工商事业改革发展的全局中来思考、来把握、来推进。要切实把贯彻实施新法工作与“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起来,与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等当前工商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主动融入并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商事业改革发展。要以新《广告法》实施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全力整治广告市场秩序,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以传统媒体为重点,部署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格执行《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局广告监测大数据中心平台使用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好国家局广告监测大数据中心平台,搭建全省大数据管理下的广告市场监管新体系,使广告监测、线索移送、证据提供、案件交办、调度指挥、数据分析等各项功能在网上运行,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和完善互联网广告监测工作,构建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齐头并进的大监测、大监管格局。要扎实开展好“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互联网广告监管规律的把握,为全面整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打下坚实的基础。健全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构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新常态化工作模式。

郭承录要求,评估全省广告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切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激发广告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推动广告业提质升级,引导和促进广告业创新发展,最大程度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拉动消费增长,为转方式、调结构、促就业作出更大贡献。积极创造条件试点开展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广告产业全区建设项目,推动全省广告产业的集群发展。

      省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广告处和广协全体人员,省属和兰州市主要媒体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听讲。各市州局、县市区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市级主要媒体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