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召开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
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的通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兰州新区管委会,有关新闻媒体: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召开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在兰州宁卧庄宾馆召开会议,会期1天。
1月21日在宁卧庄宾馆8号楼大厅报到。
二、会议内容、参会人员
(一)上午召开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有关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参会人员: 省政府分管领导;各市州人民政府分管市长、州长,兰州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市州(兰州新区)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监管中心主要负责人;15个试点县(市)、30个试点镇(乡)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媒体。
(二)下午召开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
通报2014年建设行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安排2015年工作。
参会人员: 各市州(兰州新区)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政府负责通知所辖相关部门及试点县(市)、镇(乡)参加会议,并将参会人员名单统一填写报名回执,于1月19日下午6时前报送省建设厅。
2、请各地严格按规定要求人员参会,尽量合并用车。兰外代表统一安排食宿。
联 系 人:杨仲泰 张 晶
联系电话:0931—4609742 4609792
传 真:0931—4609717
附件:1.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2.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镇(乡)名单
3.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代表报名回执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16日
附件1
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单 位
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扶贫办、省电力公司。
附件2
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镇(乡)名单
15个试点县(市):榆中县、皋兰县、永昌县、靖远县、武山县、民勤县、高台县、静宁县、正宁县、陇西县、康县、礼县、永靖县、夏河县、敦煌市。
30个试点镇(乡):兰州新区秦川镇、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河桥镇、白银区四龙镇、会宁县郭城驿镇、金川区双湾镇、凉州区黄羊镇、古浪县黄羊川镇、麦积区甘泉镇、甘谷县磐安镇、华亭县安口镇、崆峒区四十里铺镇、庄浪县南湖镇、甘州区党寨镇、山丹县位奇镇、安定区巉口镇、岷县梅川镇(茶埠镇)、漳县大草滩乡(殪虎桥镇)、通渭县马营镇、成县小川镇、宕昌县哈达铺镇、镇原县孟坝镇、华池县南梁镇、肃州区总寨镇、金塔县航天镇、临夏县土桥镇、积石山县大河家镇、临潭县冶力关镇、卓尼县木耳镇、嘉峪关市峪泉镇。
附件3
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
暨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代表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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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月19日下午5时前,请务必将此表填写后并报送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