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院对15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01.01.2015  02:03

      近日,根据平凉市院党组决定,该院纪检组、政治部、监察处对新提拔任用的15名科级领导干部组织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姚杰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存生代表市院党组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实在做人。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戒骄戒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勉,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把诚实作为做人做事的根本要求,诚实做事,真诚待人,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塑造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二要清白做官。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廉洁从检,清白为官,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不断锤炼自己的党性、人格、意识和心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常兴为民之举,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和人民检察官的高尚品质,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自律,把自己的言行置于党纪政纪检纪约束之下,自觉接受监督,管好自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力求做到“案不出错、人不出事”。三要认真履职。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要忠于职守,扎实肯干,坚持创新,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使自己的眼光更远一些、视野更宽一些、思考更深一些、举措更实一些。要善于把上级要求和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谋求新发展。
      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表态发言,签定了《廉政承诺书》,并郑重承诺:一定会正确对待职务变动,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干事,加强学习,提高能力,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各项廉政制度和承诺,保持艰苦奋斗作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在作风上严格自律,在思想上积极上进,以勤政廉洁的实际行动,维护检察人员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