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厅关于公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议名单的公告

29.10.2015  11:21

  原标题:甘肃省文化厅关于公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议名单的公告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省文化厅开展了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并经省文化厅研究,拟定陈多祝等168名传承人为甘肃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甘肃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受理单位:甘肃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通迅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甘肃省文化厅邮政编码:730000联系电话:0931-883481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甘肃省文化厅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