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黑车”要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21.05.2015  01:56

    5月19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历时时间最长、处罚最严厉、参与部门最多的非法营运车辆综合整治正式启动。目前,市政府已成立兰州市非法营运车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此次综合整治工作。

    兰州市非法运营的“黑车”有多少,很难有一个准确的统计,但从日常观察来看,黑车数量绝对不在少数,甚至在不少时间段和区域,黑车数量还要超过正常营运的出租车,一段时间以来,“黑车”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由于“黑车”游离在政府监管之外,冲击了正常经济与法律秩序,成为城市管理的整治对象。然而在多次整治之后,“黑车”现象却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大有“春风吹又生”之势,成为城市管理的痼疾顽症。

    事实上,整治“黑车”不仅因为它是违法行为,更因为它冲击了现存的经济社会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黑车”的危害之一是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在客运市场上形成“劣币驱良币”的现象。虽然“黑车”的出现迫使出租车增强竞争意识,有促使其提高服务质量的作用。但是“黑车”的低成本运营和无序经营方式,对合法经营者来说是完全的不正当竞争,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公共客运秩序,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使合法经营者处于完全的竞争劣势,在客运市场上形成了“劣币驱良币”的现象。

    “黑车”的危害之二是损害了公共利益,损害了政府信誉,不利于政府职能的发挥。由于“黑车”游离在监管之外,偷税漏税严重,损害了公共的财政收入。同时处于正常监管之外的“黑车”,其隐秘、分散、流动的特点也加剧了整治的难度,而屡次治理不力加剧了合法运营出租车的不满情绪,也使类似情况的其他行业增加了疑虑,其后果就是损害了政府信誉,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加大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

    “黑车”的危害之三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诱发了各种社会问题。由于“黑车”运营的特殊性,在逃避政府监管和追求最大利益的驱动下,大量“黑车”不计安全成本,存在车况差、安全保障低等问题。甚至部分“黑车”从业者缺乏相应的运营技能,肆意违章,成为交通事故的严重隐患。而在发生事故后,为了逃避处罚和承担责任,经常出现驾车逃逸等现象,给事故的后续处理造成了困难,这些都会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同时,“黑车”经营者处于监管的盲区,也给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提高了空间,成为犯罪活动的工具,威胁到乘客人身财产安全,有时自身也成为犯罪活动的目标和对象。

    实事求是的讲,“黑车”对公众利益的危害和损害,很大程度上是间接的,这也是为什么公众普遍对整治“黑车”缺乏理解和支持的原因。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黑车”问题,还是要标本兼治。一方面,大力整治“黑车”,尤其是要向公众充分说明“黑车”的危害,发动群众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另一方面,也要从满足群众出行要求入手,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