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尽快“落地生根”
教育实践活动即将进入全面总结的扫尾阶段。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对于确保活动取得让人民满意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至关重要。笔者发现,一些地方在制订和完善“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的时候,文件发了不少,通知拟了很多,督查也搞了数次,但仍然存在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等原本就令大家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使得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一直在“纸面”、“字面”上转来转去,必须坚决予以克服与制止,并尽快“落地生根”。
措施要具体明确。务实才能落实。求真务实、实事求是,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为,也是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为了使有关措施、方案、制度、计划等能够“落地生根”,必须首先确保其具体明确、务实管用。既要有大类的要求,更要有小类的划分,尤其要有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在措辞方面,要严谨严肃,避免“一般”、“应该”等大而化之的说法,要突出“一律”、“坚决”、“严禁”等强制性、强硬性要求,避免沦为“纸上谈兵”、“坐而论道”而无法落地、无从生根。对于不够明确具体、不尽务实管用、含糊其辞、简单粗糙的整改措施、实施办法、问责细则等要坚决回炉再造、重新返工。
执行要不打折扣。三分制订,七分执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不是看制度制订了多少、措施拟定了多少,而是看能不能执行、好不好执行、有没有执行。绝不能“计划计划,墙上一挂”,将制度当稻草人做摆设。凡是制订的就必须坚决落实、无条件执行,绝不能在执行的过程中打折扣,或搞选择性执行,对自己有利的执行,对自己不利或无关的就不去执行,那样只能使执行“跑偏”、落实“落空”。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克服本位主义和利己思想,确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权力观、群众观,将群众路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作风、好做法、好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到底、落实到底。各级各地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示范引领的作用,争做执行的标兵、落实的先锋,促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尽快“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问责要到位到边。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规则面前,没有特殊。抓作风建设、反“四风”问题、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一个都不能少。履职尽责,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不负责,就必须被问责。在问责的问题上,要坚持“零容忍”,态度要坚决,要“一律”对待、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搞亲疏远近、看人兑汤,使制度失去严肃性。要加大监督巡查、巡视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凡是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问责,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绝不迁就,不打和牌、不放空炮。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善用“拨出萝卜带出泥”的手法,并且要精准问责、倒查追责,不张冠李戴,不敷衍应付,从而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将责任扛起来,不致使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沦为空谈、无法落地。
治党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生动实践,特别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必须“严”字当头、“狠”字为先,敢于冲破一切固有的利益藩篱,坚决向不正之风叫板、拿“四风”顽疾开刀,并且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狠抓落实、一抓到底,同时,要立说立行、尽快落地,不搞文字游戏、不做表面文章,不给“四风”问题以回旋余地、反弹机会,从而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迎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开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