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下放敦煌市工商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管理权限

11.02.2015  18:11

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敦煌市享受市州一级政府行政审批等审批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决定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至敦煌市工商局。

为了使下放权限后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登记管理质量,市工商局对敦煌市工商局选派的优秀登记管理人员到市局进行现场跟班学习培训,并要求敦煌市工商局要认真执行公司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运用省局业务系统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管理工作,要按照统一的登记标准、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全面推进“一审一核”制度,通过“一审一核”制度的实施,减少内部审批环节,明确审查、核准人员的职权和责任,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

通过前期清理准备工作,市局将于近期分期分批向敦煌市工商局移交辖区内已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