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和规范办学工作明确未来“红线”一校任教任职6年须“交流”
12月15日,我市出台《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3—2020年)》。据悉,我市明年将有150所学校通过标准化验收,到2020年我市实现义务教育全面均衡发展。同时,对我市的招生和规范办学工作明确了“红线”。
有时间表有路线图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布局更加合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需求;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师资交流有序开展,所有学校达到《兰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县域内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85分以上,所有县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全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将围绕“三建”“三办”“三动”“六扩”的思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各县区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强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师资交流与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各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按照“走出去、请进来、长出来”的师资培养策略,持续推进师资素质提升工程,继续办好校长发展学校、教师发展学校,全面实施“千进六百互动”师资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县域内师资交流轮岗,提升师资队伍的教育力量。
《规划》就我市均衡发展给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市总体实施步骤为:2015年,建成150所标准化学校;全市11个乡镇实现基本均衡;七里河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16年,建成150所标准化学校;全市24个乡镇实现基本均衡;红古区、皋兰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17年,建成150所标准化学校;全市14个乡镇实现基本均衡;兰州新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18年,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完成;全市6个乡镇实现基本均衡;榆中县、永登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20年,全市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鼓励支持社会各界投资办学
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规划》实施后,将从现在开始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完善学校基础设施,提高装备水平。建立薄弱学校改造专项投入机制,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保证建成一所,达标一所,验收一所。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根据市委“老城区办普教、兰州新区办职教、榆中大学城办高教”的战略布局,按照“三区合奏、中心辐射、三建三办、城乡同构、三动六扩”的思路,在市区通过老校扩建、住宅小区配建、老城区学校整建制向新区和城郊迁建,实现从中心城区向外辐射;在县区通过农村办好寄宿制学校、县城办好教育园区和学校联盟、办好农村教学点,实现教育资源扩容升级和优质发展;通过校际、城乡、区域等不同层级的互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通过名校新建分校、名校带动一批学校加快发展、整合名校力量催生新名校、强力改造薄弱学校等方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充。其次,科学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积极创造条件,将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等纳入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建立教师补充录用机制,不得有编不补。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需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中小学校长,实行校长聘期制,原则在同一学校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建立县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原则上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以上的教师必须在县域内交流。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应当有薄弱学校任教2年或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实行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等制度,解决农村教师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第三,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并逐年提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财政保障体系,落实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政策。各县区要强化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使用管理,主要用于本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土地出让金收益、福彩公益金、体彩公益金按照10%的比例计提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教育建设项目减免收费的政策。县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义务教育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支持社会各界、慈善机构等捐资助学、投资办学。
义务教育不得跨区招生
在招生和规范办学方面,《规划》提出,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不断扩大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严格控制中小学择校行为,禁止义务教育学校跨行政区域招生。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不得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利用节假日、寒暑假补课。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开足开齐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创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完善学生学业质量评价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绩效评价。丰富课外校外活动,规范社会培训补习机构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第五,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00%,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扩大公办学校资源,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在公办学校免费就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与当地学生同质的义务教育。构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和社会结对帮扶制度,建立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