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教育局常态化开展民办教育检查整治行动

27.04.2015  18:15

为强化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金塔县教育局坚持常态化开展民办教育检查整治活动。一是加强办学信息公开。通过电视广播、信息网站、校讯通平台、各类会议宣讲、设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开了民办教育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办学类型、举办者、收费备案等重要信息,增加广大学生家长对全县民办教育情况的了解,强化社会监督。按照“公益为主,立足长远,兼顾公平,促进发展”的原则,年初,会同物价等部门对全县民办教育机构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审核备案登记。会同地税等部门检查了民办教育收费情况,督促各民办教育机构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和 发票领购业务,规范了民办教育收费管理。二是强化检查整治。在寒暑假、开校放假等关键节点,抽调局机关干部、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采取拉网式、巡回式办法,从安全管理、教师聘用、办学行为、收费备案、招生宣传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由县教育局领导和县教育局纪委领导约谈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办法,跟踪督办落实整改。三是强化年检考核。按照市教育局安排部署,依据民办教育管理相关规定和去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 1月份至4月底,采取学校自查、县教育局检查、市教育局复查相叠加的检查方式,按照提交办学资料、现场考察量化评分,公示通报年检结果等方式方法,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年检考核。同时,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通过在《酒泉日报》等多种媒体广泛公开考核结果,有效推进了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四是强化公办学校配合作用。金塔县教育局统一了民办教育机构培训报名表册,全面登记及时更新学生信息,加强和公办学校对接,强化学生教育管理,提高培训效果。严格落实公办学校管住办学场所、管住教师、管住学生的“三管住”措施,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民办教育共建共管,建立起了政府部门主导、教育部门负责、民办学校为主体、公办学校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民办教育常态化管理机制。

供稿  酒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