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节选)

19.01.2015  13:35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节选)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略)

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学校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倍加警觉,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严防冬季和寒假期间学校及学生发生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着力做好当前安全保障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冻雨、冰雪、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要抓细抓实抓好食堂、校车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 门禁 制度、值班巡查制度、人员车辆进出登记制度、视频 监控 值班制度等。严格来校、来访人员身份核查,来访人员在得到学校接访人同意后,做好详细登记,原则上在门卫室接待,因需要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经学校值班校级领导同意并由教职工等陪同后方可进入校园。未经核查和许可,严禁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坚决制止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内。

三、强化责任,抓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地各校要对本地区、本学校安全情况展开一次地毯式大排查,逐个学校查找安全隐患,逐个部位评估安全系数,全面彻底地把存在的安全隐患点找出来,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丢掉一个盲点、留下一个死角。要抓住门卫、教室、食堂、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礼堂等重点部位和食品药品、卫生、交通、消防、用水、用电、用气、冬季采暖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排查,特别要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作为排查重点,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冬季采暖设备设施的安全排查,确保最低采暖温度,采用燃煤取暖的学校要确保通风通畅、排烟管道无泄漏、无一氧化碳中毒隐患,学生宿舍要配备专、兼职生活教师,加强值班,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于查找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尤其是对于重大隐患要由主管领导挂牌督办,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

四、强化教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寒假前,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的安全工作实际,针对冬季安全及学生年龄特点,认真开展与寒假安全关系密切的各类安全教育。要利用班会、队会、安全讲座、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学生寒假各类安全综合教育,要重点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预防交通事故、防火、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寒假学校与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教育、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尤其是要认真做好与农民工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向家长通报寒假期间学生应当遵守的有关安全事宜,引导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与教育。

五、制定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把保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进一步强化领导、班主任、安全管理员及各位教职员工的安全职责,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的指导与监管;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有事能妥善应对、科学处置。

六、加强值班,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及学生安全。各地各校要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快速反应,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寒假期间有留校学生的高校,要安排专人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杜绝以任何名目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所、违规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等。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