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10.04.2015  15:31

   甘肃 省政府今天正式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将作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按照规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均应当以适当方式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根据该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取公示、调查、座谈、论证、听证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反对意见和修改意见,严禁只听取赞成的意见,严禁漏报、瞒报反对意见和修改意见。公众参与的结果将作为省政府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