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甘政发〔2014〕7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电子商务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对我省转方式、调结构、扩消费、促就业、惠民生,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加快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抢抓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政策机遇和有利时机,以带动三次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以扩大消费为目标,以促进创业就业为导向,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示范引领和整体推进、借力发展和本土培育相结合,壮大经营主体,培育电商平台,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支持,提高电商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推动我省农产品和特色产品外销,促进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带动传统产业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把电子商务培育成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引进培育一批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形成若干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集聚区,逐步建成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产业链日益完善,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2015年底,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5%,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9%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80%以上。
——2017年底,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5%,网络零售额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1%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90%以上。
二、扩大网络交易
(三)强力推动我省产品外销。实施“精品陇货网上行”促销工程。依托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甘肃新农村商网和“万村千乡”农家店,探索采取“企业+基地+网店”或“协会+基地(合作社)+网店”模式,发挥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进一步拓展我省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特色农产品销售规模,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扩大中药材、清真食品、民族民俗工艺品、文化旅游产品等特色产品网络营销规模,促进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四)鼓励传统商业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销售,支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重点县乡农贸市场推行网络销售。鼓励商贸企业发展网络零售,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新应用,优先扶持规模以上商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引导鼓励超市、便利店等零售网点开展网络销售,鼓励餐饮、娱乐、生活服务类商家加入网络团购业务,促进传统零售业与网上零售协同发展,扩大便利消费。
(五)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本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信息平台向交易平台转变。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第三方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服务和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代运营等衍生服务。鼓励 个体工商户 、下岗职工、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两后生”等开设网店,实现创业就业。积极推广“一村一电”模式,鼓励大学生村官开设网店,到2017年底网店村级覆盖率达到50%以上。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区域总部或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研发中心等落户甘肃,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规模。
(六)充分利用第三方平台。大力推进淘宝网“特色中国—甘肃馆”建设,打造甘肃特色产品集散地、文化旅游目的地和“不落幕”的“兰洽会”。利用淘宝网、腾讯网、京东商城等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发展。
(七)着力培育自营电商平台。支持企业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电子商务自营平台。依托区域性企业集群和产品市场,着力在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发展一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平台转化。通过培育电商综合平台、专业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建设产业基地、孵化园,增强集群聚合效应,提高电商企业、网店的组织化程度和联合发展能力,变松散型经营为有组织发展,将小规模经营整合成大规模发展。规范发展钢铁、有色冶金、稀有贵金属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实现实体购销渠道和网络购销渠道互动发展,提高网络集中采购和销售水平。
(八)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积极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商检、结汇、退税等“一站式”服务。贯彻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总体方案》,依托甘肃外经贸服务网络平台,建立我省向西开放项目及贸易数据库,积极与中西亚国家开展电子商务合作,打造甘肃向西开放“网上丝绸之路”。加快推动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在香港贸发局“贸发网”建立甘肃海外馆,推动甘肃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三、建设支撑体系
(九)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施“宽带中国”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百兆光纤工程”、“百县宽带乡村工程”和数字企业项目,大力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应用,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和接入能力。重点加强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上网条件,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升三大传统电信服务企业的融合度,推动我省“三线机房”建设,为我省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优质接入服务。
(十)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域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三级网络体系,推动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重点企业建设物流配送系统,支持社区开设网络购物投递场所,引进品牌快递物流企业,在我省设立西北 仓储 配送中心。优化物流配送布局,整合物流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通过电子商务高效集约的流程再造,实现信息流、物流、商流、资金流“四流合一”。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鼓励和支持电商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在线支付体系建设。鼓励省内金融机构为用户提供支付产品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支持建设依托于电子商务网站并提供 担保 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打造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安全易用的电子商务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清算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支付服务体系。
(十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引进。加强对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办好淘宝大学(甘肃)等专业培训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与省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推进实用型电商人才培养。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面向农民和下岗职工的电子商务 职业技能培训 ,利用社会力量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网络学校,开展网上培训。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职业认证制度,建立后备人才资源库。大力引进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团队,努力构建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人才集聚地。
(十三)加快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兰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酒泉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到2017年力争打造2—3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4—6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县、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试点。
(十四)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加快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严厉打击制假售假、 价格欺诈 、 不正当竞争 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省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 职能 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 职责 分工,协同推进,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进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
(十六)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人才培养资金、就业资金、产业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传统企业电商化转型升级和电子商务应用普及推广。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十七)加大政策扶持。商务、扶贫、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和组织要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两后生”、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补助政策。人社部门要将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纳入全省城乡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及时落实引进人才政策,对促进产业进步的项目给予扶持。工商部门要认真落实 注册资本 登记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和自然人从事网上经营。税务部门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扶持行业发展。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部门要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解决好通关、商检、税收、收付汇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十八)创新金融扶持。金融机构在利用传统信贷业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 质押 品范围,缓解电子商务 企业融资 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
(十九)制定发展规划。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坚持分类施策,编制我省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规划(2015—2017),将重点电商项目纳入全省重大项目实施范围,统筹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和物流企业布局等工作。鼓励和支持市州政府在 城市规划 、仓储设施建设等方面,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保障开展电子商务所需的仓储配送用地。
(二十)建立激励机制。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具体奖补办法,对网上销售业绩突出、促进就业和带动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电商企业给予以奖代补,资金从现有渠道中解决。
(二十一)完善统计体系。研究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将电子商务带动物流发展、消费增长、农民增收、就业增加纳入统计体系,进行日常监测、分析,客观准确反映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切实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十二)加强舆论宣传。加大电子商务 相关法规 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总结推广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