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酒泉市三届四次会议决议

10.02.2015  16:56

  原标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酒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5年2月8日政协酒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酒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6日至8日在酒泉举行。

  会议听取并赞同都伟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会议批准郭益寿主席代表政协酒泉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孙景玉副主席代表政协酒泉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4年,中共酒泉市委、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做五加强”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和经济下行压力,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平衡点,统筹协调经济运行质量和着力改善民生,取得了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的新成就。

  会议认为,政协酒泉市委员会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取得新成绩,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新贡献。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和主攻方向,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政治态度和行动自觉。委员们一致表示,要把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作为政治责任,积极争做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者、推进依法治国的先行者,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展示新形象、彰显新作为。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努力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酒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