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组工网】改进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14.11.2016  13:34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面对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省情实际,如何落实好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激励和引导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聚焦扶贫攻坚主战场建功立业,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是改进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近年来,我省围绕改进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改进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的探索

在改进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的过程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从确定考核指标、规范评判标准入手,重点解决工作评价、奖惩兑现和用人导向等关键问题,切实发挥考核对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力和导向性。

1、紧扣精准扶贫目标任务设置考核指标。结合省情实际,把扶贫开发作为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标对领导干部施政行为的“指挥棒”作用。一是突出扶贫开发成效。将“两增加一减少”,即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核心指标,引导贫困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把扶贫开发的使命时时放在心上,把扶贫开发的职责牢牢扛在肩上,把扶贫开发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二是落实精准考评要求。按照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和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研究设置了“三基本、四支撑”,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条件保障、基本社会保障,富民产业支撑、财政收入支撑、金融资本支撑、能力素质支撑等10多个方面的到村到户精准考核指标,推动贫困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精准的视角审视扶贫开发、以精准的思维谋划扶贫开发、以精准的措施推进扶贫开发。三是体现贫困县差异。根据贫困地区经济基础、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各不相同,贫困程度、扶贫难度差异大的实际,研究设置了超额完成任务、扶贫难易程度、群众评议和平时考核4个方面的9项加分项目考核指标,进一步体现贫困县的差异性,树立“跳起来摘桃子”“跑起来抓落实”的理念,引导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自我加压、负重前行、挖掘潜能,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四是强化党建考核。按照“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注重以强化党的建设引领和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把领导班子重视程度、干部队伍作风状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驻村帮扶工作队运转和作用发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贫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贫困县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推动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做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互促互进。

2、围绕考准考实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优化考核环节、改进考核方式,切实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一是在考核方法上,坚持以年度考核为主,平时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相结合,对贫困县实行动态考核。由25个省直部门定期提供考核指标监测数据,对年度扶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评价,从各级非党政机关的“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及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选择熟悉农村和扶贫工作的人员,组成第三方评价组,全程参与贫困县考核,对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进行评价。二是在考核主体上,坚持管人与治事相统一,采取省市组建联合考核组、一市一组的方式进行。考核组在集中考核时,抽查核实一定数量考核指标,对省直行业部门评价打分情况进行核实。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在本市州范围内进行考核排序,增强考核评价的可比性。三是在结果评定上,建立综合分析制度,辩证分析贫困县的发展成效和个人作用、主观努力和外部条件、当前工作和长远影响、前任基础和现任成绩,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综合评价,增强考核评价的准确性。

3、着眼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发挥贫困县考核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推动作用,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一是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对贫困县当年“减贫摘帽”的,党政正职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考核排名靠前且符合干部任职有关规定的,县区委书记优先提拔重用,县区长转任县区委书记或其他重要岗位。所在县虽未“脱贫摘帽”,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党政正职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在综合分析近两年工作实绩的基础上,县委书记也可酌情提拔使用或提任上一级职务后继续在当地任职,县区长予以表彰。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贫困县党政正职,县区委书记提拔重用,县区长原则上转任县区委书记或其他重要岗位。同时,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开始,每年召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考核讲评大会,表彰考核优秀的班子和个人,通报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考核结果,通报批评考核一般、较差等次的班子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党政正职,进一步树立赏罚分明的用人导向。二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在考核指标完成和数据统计中弄虚作假的,以及违反项目程序和财经纪律的,严肃问责查处,追究贫困县党政正职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盲目决策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和生态严重破坏的,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记录在案,分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贫困县党政正职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和探索,我省贫困县考核的指标设置更加科学,考核导向更加鲜明,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贫困县考核机制。在改进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的过程中,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把扶贫攻坚作为份内之事,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为民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更加坚定,行动更加坚决,作风更加务实,全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氛围已渐成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