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在厕所的意见箱管用吗
先说两个关于举报的事,一个是菏泽市纪委第三巡查组进该市城管局之后,为保护举报人隐私而出“高招”——把意见箱摆在了这家单位的厕所里,原因是这地儿“能避开单位监控摄像头或太过明显的地方,以保护举报人的隐私”;还有一个是山西省委巡视组进驻某县开展巡视,该县公安局按照县委书记的旨意,将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两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两个举报箱。
把意见箱摆在了厕所里,真的是“新闻”,以前谁听说有这样的事。因此,有媒体认为,这是无可奈何的妙招,也是本末倒置的滥招。
剥开腐败官员的“画皮”,既需要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又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介入。小马飞刀以为,和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者相比,举报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勇气显得格外珍贵。善待他们,鼓励更多人勇敢举报,是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的必要举措。但现实往往与理想之间有很大的差距。近年来,举报人遭打击报复的现象并不鲜见。比如,河南省平顶山市镇党委副书记吕净一,因举报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一年、妻子被李雇凶杀害;鞍山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李文娟实名举报本局领导为企业偷税漏税提供便利,却连遭威胁、孤立、辞退、劳教等一连串厄运;黑龙江省双城市女主播王德春实名举报人大代表孙德江胁迫自己保持不正当关系,因为害怕打击报复被迫远走他乡……中青报一项“如果得知腐败信息,你会选择实名举报吗?”的调查显示,多数人心存顾虑,只有15.8%的受访者表示会进行实名举报。调查中,78.8%的人认为当下迫切需要在法律层面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53.4%的人希望“严惩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犯罪行为”;51.2%的人希望“对举报人的亲属也给予保护”。
如果连最基本的信息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谁还会去举报呢?马丁·路德·金有句名言:“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面对恶行,为什么好人选择沉默,答案在于恐惧。试想,如果举报人的信息都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整天提心吊胆,担心被打击报复。久而久之,参与监督举报的人会越来越少,这个社会正义感的存量就会一点点地被稀释。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建立起严密完善的举报人保护机制,为举报人构筑保护伞,切实降低举报“危险系数”,保障举报人享有的生活安全、信息安全。比如杜绝那种不负责任的“层层批转”最后落到被举报人手中的做法;比如重奖举报人;比如严惩打击报复者,不管是谁,都得查处,都得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直至其倾家荡产,身败名裂。只有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反腐倡廉的建设中来。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