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兰州市治污示范区将推行“三无一禁”措施

02.07.2014  11:36

  原标题:袁占亭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管理规定(草案)

  8月1日起,治污示范区推行“三无一禁”措施

  即无工业燃煤、无裸地、无堆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中国甘肃网7月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崔凌云) 7月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兰州市实施方案》、《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管理规定(草案)》,决定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广营运车辆清洁能源改造。

  会议指出,兰州在全省生态安全屏障战略格局中地位重要。兰州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要立足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保护与大气污染防治、生产生活环境优化,突出城市美化和品位提升、农村环境改善和绿色发展、兰州新区生态建设和景观打造,全面推进林业生态、魅力城市、生态新区、美丽乡村、治污攻坚等工程,力争到2020年建成生态环境恢复、生产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化的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有关各方从现在起要加快调研摸底、凝练项目、争取资金,通过突出重点区域、调动社会力量、更加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经济林等措施。

  会议通过了《兰州市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兰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在全市推行名称核准通知书就近属地领取、电子营业执照、许可经营项目筹建登记等改革措施,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的具体规定,改进工商登记方式,完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同时为鼓励全民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允许经营场所“一址多照”,鼓励农民利用闲置房屋(违法、危险建筑等除外)发展非公经济。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管理规定(草案)》,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在我市划定的治污示范区推行“三无一禁”措施,即无工业燃煤、无裸地、无堆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造成示范区内大气污染的,由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从重处罚,涉及罚款的在最高额度范围内处罚,同时在媒体曝光。该《规定》试行一年。

  会议决定启动我市营运车辆清洁能源推广和改造工作,逐步将主城区营运车辆(除特种车、柴油车外)改造升级为CNG、LNG、电力驱动等清洁能源型车辆,并积极引导带动社会车辆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会议决定将现有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障纳入财政供养范围,享受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待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