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

27.11.2016  08:34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共享全面建成小康成果。

  《方案》明确了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以及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和机制衔接等5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在政策衔接方面,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给低保金;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在对象衔接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都能获得相应的救助帮扶。在标准衔接方面,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相应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在机制衔接方面,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精准识别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快速响应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在其他政策衔接方面,要加大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力度,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做好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危房改造工作等,助力农村困难群众早日脱贫致富。(记者徐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