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百业待举

13.10.2016  17:07

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发展目标,国务院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从《指导意见》的部署看,实现这样的发展目标百业待举。

比如,规范网上服务事项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再如,优化网上服务流程要求: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又如,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要求: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还如,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要求: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着力解决“服务流程合法依规、群众办事困难重重”等问题。

以上工作,有的涉及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有的涉及夯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制度基础,其共同特点是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落实《指导意见》的部署,如期完成2017的阶段性任务、实现2020年的发展目标,需要各级各类责任主体知难而进、开拓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