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婷:排污权交易为治理污染提供新思路

30.04.2015  16:00

  原标题:排污权交易为治理污染提供新思路

  截至目前,二氧化硫竞价每公斤最高8元,最低3元……4月28日上午,在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大厅内,我市首场排污权交易正式拉开了帷幕,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6家企业通过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共成交15万公斤污染物排放权,涉及金额118万元。至此,我省正式迈入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时代。(详见4月29日《兰州日报》二版)

  排污权交易中心成立和正式运转,标志着我市排污权交易进入到了一个全新实际运作阶段,也为我市未来的环境治理探索提供了有益的尝试。除了已经采取的各种污染控制手段外,构建排污权交易市场,通过排污权交易的方式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各地都在尝试的新途径,也是实现各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排污权交易的最早实践起源于美国,并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全面推广,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随后,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等西方国家也对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排污权交易,实际是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由政府出面通过发放可交易的许可证,将一定量的排污指标卖给污染者。这样,超过标准的排污,必须通过花费一定成本才能获得,否则,就不能排污。

  这种市场化管理方式的重要思想就是排污是有代价的,排污必须获得排污的权力后,才能实施排污。而要获得排污权就必须有资本来购买,就要付出更多的成本。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所付出的代价,实质上就是其对环境污染付出的代价。将治理污染在一定程度上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

  排污者可在排污权交易市场中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污染治理程度,然后买入或卖出排污权,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可见,排污权交易可以弥补排污收费制度的不足,提高企业的治污积极性,倒逼企业主动从内部调整产业结构、改进工艺、进行深度治理,从而充分发挥污染减排在调结构、转方式中的倒逼、支撑和调控作用,进一步刺激治理技术的发展,激励企业出于盈利目的创新管理而减少污染,更有助于推动企业树立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环境资源价值理念,从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同时也要注意到,排污权的交易必须在严格、规范、科学的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和技术体系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地运作,也才能真正的发挥环境治理的目的。要加强排污交易市场监管,准确核查和跟踪交易主体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变化情况,使交易行为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开展,防止非法、违规交易行为发生。必须坚持竞争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禁止非法交易或幕后操纵。政府环境管理机构进行排污权交易操纵时,按照透明化原则公开有关的政策信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仅需要排污权交易制度本身的完善,而且也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以保障排污权交易制度得以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