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能从监狱“捞人” 骗37万元被判刑

14.09.2015  11:56

犯法获刑了,有些人想的不是坦白认罪服判,而是四处想法逃避刑罚。而骗子就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声称自己熟人多、关系硬,能把人“捞出来”,骗取“活动经费”,还屡屡得手。近日,苏州吴中法院依法审结两起“捞人”诈骗案。法官提醒市民,务必提高法律意识,不要盲目相信他人能够通过花钱打通关系逃避刑罚。

案例一:为救丈夫,女子病急乱投医

2009年,黄某在一次招商会中认识了李某。李某告诉黄某,自己公司税务上出了问题,公安局正在调查,并询问其是否认识公安局的人。听罢,黄某便开始吹嘘起自己的“干妈”如何的人脉广阔。

2011年5月份,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李某想起了黄某的话,遂让妻子金某去找她帮忙。交谈中,黄某得知金某为了把丈夫“捞出来”,已经花了10万元,但还是没有办成,瞬间动了大赚一笔的念头。随后,她谎称自己的表哥在政法委工作,认识很多公安系统的人,只要把税款补上就可以“法外从轻”。对此金某深信不疑,当即给了黄某7万元用于打点。

事实上,黄某没有表哥在政法委工作,也压根找不到关系。拿到钱后,她还了一部分外债。面对金某的多次询问,黄某搪塞说:“已经托到关系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把税款和罚款交齐,人就可以出来了。”但上百万的钱款岂是那么容易凑到的?直到李某被判刑,金某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黄某退赔赃款7万元。

案例二:吹嘘能耐大,女子骗钱37万

2013年4月,胡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张某。当时,胡某的老乡程某因为开设赌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正四处想办法“捞人”。张某听说这件事后,表示她可以办到,之后,双方谈好全部费用是15万元。

然而,直到刑事拘留期满了,程某都没有出来。对此,张某表示,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行不通,她再从检察院想办法办取保,但依然没有下文。程某的案件开庭前夕,张某又说,不能取保,就从法院托关系判缓刑。就这样拖了大半年,程某最终还是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程某被判刑后,意识到上当的胡某找张某要求退钱。没想到张某却进一步提出,自己跟医院也很熟,可以给程某办保外就医,但办这事还要2万元。在张某的一番忽悠下,胡某又给了她2万元。为稳住人心,张某还写了收条,信誓旦旦地承诺两个月内如果办不成保外就医,就全额退款。但三个月过去了,程某已经从看守所送往监狱服刑,事情都没有办成。

警方在侦办此案时发现,张某以此方式行骗并非第一次,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她还以能找关系帮助余某的朋友马某办理取保候审为由,骗取余某20万元。

最终,吴中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其退赔赃款。

法官说法>>>

捞人”诈骗案中,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屡屡得逞,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受害人错误地认为靠花钱和找关系就能躲避刑事处罚,希望通过所谓的“关系”,帮助涉嫌犯罪的亲友逃避法律的处罚。此类诈骗案件,不仅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更妨害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都有严格的、法定的程序和制度,大家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盲目相信他人能够通过花钱打通关系逃避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