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捐40万房产给福利机构 被要求缴纳7万过户费
女子捐40万房产给福利机构 被要求缴纳7万过户费
张阿姨想捐40万元门面
认捐书签了,过户要缴17.6%税费
沙坪坝区60多岁的张兰,打算将自己名下价值数十万元的门面捐赠给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前日上午,她签下认捐书。签完字,张阿姨才发现,捐赠房产做善事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不仅手续繁多,还要缴纳数万元税费。
张阿姨是一名退休工人。10年前,她在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地下商场买下一间门面。“当时买成近20万元。这些年门面一直出租。”张阿姨说,今年3月门面到期,她不想再出租,想把它捐出来做善事,提供给残疾人创业做生意。
租金也可以用来做善事,为何要把门面捐出来呢?张阿姨说,希望这间门面能变成残疾人创业就业基地。自己精力有限,不能经营,所以她找到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想转让门面所有权,希望基金会搭桥,让残疾人来经营门面,收益归残疾人所有。
在张阿姨看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支持残疾人创业,比直接将租金收益给他们更有意义。
让人意外的税费
前日上午,张阿姨带上门面的产权证和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来到位于渝中区大溪沟的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签下认捐书。重庆晚报记者在认捐书上看到,门面建筑面积19.8平方米。
“截至目前,我们收到的捐款捐物不少,还没遇到过捐房产的爱心人士。”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任能君告诉重庆晚报记者。
办理捐赠需要什么手续?有何政策?由于之前没有先例,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专门派了一位工作人员落实这件事。
签认捐书后,当天下午,张阿姨跟随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人员,前往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门面产权过户手续。
“过户要缴纳3%的个税、5.6%的营业税、3%的契税、6%的土地增值税。”4楼咨询台工作人员答复。
“我的门面是捐给福利基金会,是做善事,也要上税吗?”张阿姨有些不理解,各种税加起来达17.6%。按照市场评估价,这间门面市值40万元,算下来缴税超过7万元。
特事特办的减免
“房屋捐赠给公益机构,目前我们还未办理过类似过户。我们研究一下政策,看哪些能减免。”工作人员答复,专门就此事进行研究。
昨日,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重庆晚报记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征税。“我们参照各项捐赠政策,目前张阿姨需要缴纳的就是5.6%的营业税。”该负责人介绍,受赠方需要缴纳3%的契税,过户后,还要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昨天,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秘书长胡文川表示,张阿姨捐赠门面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他们缴纳。
一波三折的捐赠
“虽然税比最初少了很多,还是有些想不通。”在张阿姨看来,对捐赠人做慈善征税,不管多少都不合理。
张阿姨告诉重庆晚报记者,门面到期后,她没有再租,四处找地方捐房产。“奔波两个月,碰了不少壁。”张阿姨有些难过地说,她跑过敬老院、街镇。“他们这个推那个,留下电话等他们回复,至今没找我。没想到做件善事有这么折腾。”张阿姨说,希望慈善小举动能够有畅通、简便的到达机制。
“不管捐赠人捐什么,曾经是否有这样的捐赠形态出现,我们都应该积极去配合。”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秘书长胡文川告诉重庆晚报记者,捐赠人的慈善热情不能受到打击。
重庆晚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各慈善机构、公益组织还未出现受捐房产的情况。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或许还会有类似捐赠情况出现,捐赠人利益应该得到保护。“不过,涉及地税、房管等部门,需要大家共同来推动。”该负责人说。(应当事人要求,文中张兰系化名。)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周小平 记者 刘润 实习生 苏杰德 摄影报道
儿子:
妈妈做善事 我给她养老
张阿姨衣着朴素,她的手机键盘有些老化。张阿姨说,自己对生活要求不高,够吃就可以。
捐出门面,少了笔养老的租金收入,家里人都同意这样做吗?
昨日上午,重庆晚报记者联系到了张阿姨的儿子小军。“妈妈捐赠房产的事以前就和我们商量过,我们都非常支持。”小军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妈妈对困难群体一直很关心,一直在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这间门面是母亲花多年积蓄购买的,得来并不容易。“我们都希望她的捐赠能够落到实处,帮到需要帮助的人。”至于母亲的晚年生活,小军称,自己有能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