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最大重器 着力建设法治甘肃
评论员
全面依法治国,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重要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必须抓好全面依法治国这个最大重器,把法治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着力建设法治甘肃。
着力建设法治甘肃,要抓好关键问题。加快推进法治甘肃建设,必须抓住全局性、标志性、关联性的问题,精确制导、精准发力。要把握好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要把握好建设法治体系的关键支撑,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把握好完善法律体系的着力重点,切实解决现有法律法规中存在的缺漏问题,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以及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问题;要把握好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把握好保障公正司法的路径选择,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
着力建设法治甘肃,要抓好“关键少数”。这个“关键少数”,就是领导干部。要引导、督促和约束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进一步重视起来,在要求上进一步明确起来,在行动上进一步严格起来,切实做到“四个率先”:在思想观念上要率先确立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在行为规范上要率先维护法治秩序,自觉在法定范围内活动,自觉在法定范围内用权;在领导方式上要率先提高法治能力,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于工作实践,让权力沿着法治的轨道有序高效运行;在选人用人上要率先形成法治导向,大胆选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选用严守党纪国法的干部。
着力建设法治甘肃,要抓好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既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要聚焦科学性抓立法,不断优化立法职权配置,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确保各项事业发展有法可依;要聚焦严明性抓执法,着眼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明确权力界限和权力清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要聚焦公正性抓司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聚焦普遍性抓守法,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着力建设法治甘肃,要抓好关键方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把社会领域的依法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源头治理,重视用法律法规来推动矛盾化解;要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强化综合治理,坚持一手抓严“打”,一手抓严“防”,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依法维护藏区稳定、强化重点治理,从多民族多宗教的省情实际出发,把维护藏区等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作为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