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靠得住还要法律做什么

27.11.2014  04:51

    有报道说,近日,成都市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从即日起至12月底,成都将集中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12月5日前,所有领导干部都要填写承诺书,公开承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

    对于这样的新闻,小马飞刀不以为然。虽然“承诺书”也算是政治生活里的文明契约,对公正原则的践诺。但是,“承诺书”对道德自觉的过分依赖,终究会削弱其实用价值。近年来查处的贪官,几乎没有人不高唱“廉政歌”、没有人不慷慨激昂地作过公开的“廉政承诺”。可令人遗憾的是,他们都没有遵守自己的“廉政承诺”,权照样滥用,官照样滥卖,钱照样乱收,最终以身验证“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有的甚至在自己的“廉政承诺”笔墨未干的时候,就已经“原形毕露”,被绳之以法。

    承诺要靠得住,要法律法规做什么?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承诺”成了一种秀,遍地开花了起来:有的承诺不行贿受贿,有的承诺不赌博,有的承诺忠于妻子家庭,不在外包二奶,有的承诺不迟到早退……诸如此类,让人感觉所谓的“承诺”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兑现不兑现的无所谓。这些年,我们见惯了官员允诺于民,也几乎见惯了官员失信于民。要知道,官员的承诺不是法律制度,也不具法律效力,加之权力得不到有效制衡,官员即便失信于民,也只能是于官无损,于民无奈。事实也证明,很多官员在失信后,要么避而不谈,假装忘却,要么借口种种,敷衍民众。还有一些官员的承诺从来就没有落实过,说说也就算了,当真的也就是老百姓。当然我们也承认,并非所有的承诺都必定能完成,这一点群众是理解的。但是一旦承诺落空,对社会和公众作出有关解释和说明既是基本的要求,也是应有的态度。但经常看到的是,作出承诺是“故事的开始”,不了了之是“无言的结局”。在监督缺失、违法成本过于低廉的情况下,愈来愈多的承诺都是“”迹斑斑的一种姿态而已,作为一种自律行为,根本没有什么法定的约束力。

    看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不是看他“”了什么,也并非“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就能将专项整治落到实处。事实上,年年签订“承诺书”“责任书”的官员落马的并不少。当领导干部们都能自觉抵制各类贪污腐败行为,就用不着一纸承诺书的约束。反之,如果心存贪欲,承诺再多也无法阻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兢兢业业地认真履职,不进行违法乱纪活动是不需要任何承诺的。无论有没有这种“承诺”,只要触动了纪律的底线,自有党纪国法去惩治。所以,有些承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画蛇添足。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