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广告渔利行贿公职人员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在没有广告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兰州沃尔耕会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耕公司)凭借“私人”关系,承揽了兰州新区大量广告宣传业务,并以此套取财政支付金47万元。同时为了谋求长远发展,公司负责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沃尔耕公司法人由于以上两项行为,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宣判后,公司法人不服,提出上诉。昨日记者获悉,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虚列工程套取财政金
经审理查明:兰州沃尔耕会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成立,甘肃省镇原县人张某某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为会务会展服务、会议礼品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等,但沃尔耕公司并无广告经营资质。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公司通过时任兰州新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范某某(另案处理)的帮助,从兰州新区组织部承揽会议服务、制作宣传广告等业务。
2012年6月至11月间,张某某伙同范某某采用加大成本、增加费用、虚报支出的手段,套取财政支付资金。2012年12月31日,张某某将承揽兰州新区道路灯杆广告旗制作和甘皖合作宣传道旗广告制作等项目上套取的财政支付资金余款47万元存入其个人银行卡内,后应范某某要求,张某某将该卡交给范,范某某用该卡个人消费23390元。2013年5月在兰州审计局对兰州新区组织部财务进行审计期间,范某某害怕出事,又将该卡交给张某某暂时保管。案发后被侦查机关查扣。
向上献媚奉送一万美金
2012年五六月份,张某某从兰州新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范某某处得知兰州新区组织人事局局长慕某某(已判刑)要出国考察后,为感谢慕在沃尔耕公司承揽兰州新区会议服务、广告宣传业务方面给予的帮助,于2012年6月6日,兑换美元1万元,在范某某的办公室交给了范1万美元,范某某于当日以个人名义将1万美元送给慕某某。案发后从张某某处扣押人民币94.661万元。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构成行贿罪;其伙同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又构成贪污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鉴于其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起次要、帮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并退赔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贪污赃款47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一审宣判后,张某某提出上诉。甘肃高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明知在公司报价的基础上增加的费用是非法取得的,仍参与实施了虚报成本、申请拨款等具体行为,虽然张没有参与分赃,但不影响定罪。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