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学校名单的通知

25.11.2015  17:20

 

各市(州)教育局,厅直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提升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促进全省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2015年6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A级标准化心理咨询室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标准(试行)》(A级要求),对全省提出验收申请的心理咨询室进行了达标验收。现决定对通过全省第三批A级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达标验收的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等18所学校授予“甘肃省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示范学校”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甘肃省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能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心理咨询(辅导)室的作用,全面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为提升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中小学校参加省级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市(州)级和县(区)级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达标活动,以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为抓手,把学校德育工作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开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附件:省级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学校名单(第三批)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

 

省级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学校名单(第三批)

 

兰州市 :兰州新区舟曲中学、兰州十中、永登八中、兰化三小、榆中四中; 

酒泉市 :金塔县三中、金塔县新建路小学、瓜州县一中、瓜州县二中、敦煌市二中、敦煌市七里镇中学、敦煌市东街小学、敦煌市南街小学;

金昌市 :金川公司一中、金昌市四中;

武威市 :民勤一中、民勤四中;

庆阳市 :庆阳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