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省223批次调味品抽检18批次调味品抽检不合格

26.12.2015  10:42

    原标题:18批次调味品样品抽检不合格

  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市场清查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昨日,省食药监局发布通告称,经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23批次调味品进行监督抽检,其中抽检不合格样品18批次。省食药监局已责令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及时采取停止生产、下架、召回等措施,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市场清查。

  通告称,其中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会宁金之源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王(调味汁)柠檬黄、日落黄、标签不合格;标称兰州天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面酱苯甲酸、标签不合格;标称甘肃礼县秦泉醋饮厂生产的秦思源生抽(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不合格;标称包头市恒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炖(卤)鱼调料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糖精钠不合格;标称酒泉九眼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苯甲酸、氨基酸态氮不合格;标称成都市新都区香万家调味品厂生产的鸡精调味料(100g/袋、227g/袋)糖精钠、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不合格、鸡精(鸡精调味料)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不合格;标称甘谷县蒋老五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蒋老五牌大红袍花椒二氧化硫不合格;标称白银市香百鲜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鸡精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标签不合格;标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建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鲜鸡精呈味核苷酸二钠不合格、清真鸡精谷氨酸钠不合格;标称西安佳香调味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红圣)、鸡精(十里香)谷氨酸钠不合格;标称深圳市百家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地鸡鸡精呈味核苷酸二钠不合格;标称兰州福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卫厨老抽王氨基酸态氮、标签不合格;标称西安嘉奥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蘸料山梨酸不合格。

  通告称,柠檬黄、日落黄属于合成着色剂,合成着色剂主要是类胡萝卜素,国家命令禁止生产企业违规添加非食用着色剂及超标添加着色剂,长期食用此类食品后,人体健康会受到影响,过量的污染物还会对人体主要脏器造成损害。尤其对儿童的健康发育造成一定的危害。

  苯甲酸、山梨酸超标短期可能会导致腹泻和过敏,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糖精钠是一种甜味剂,不合理使用糖精钠,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尤其少年儿童免疫系统发育尚不成熟,肝脏代谢排毒能力相对较弱,危害更加明显。

  长期食用二氧化硫含量超高的食品具有很多危害,其毒性主要表现为经职业接触和过量进食所引起的急慢性危害。

  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是鸡精成分的特征指标,其含量的高低可表示鲜味的程度,也是质量好坏的指标。

  省食药监局特别提醒公众,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