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

30.07.2014  13:49

  7月15日国务院作出批复,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这标志着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迈上新的起点。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位于中川国际机场东部物流产业组团,新区核心区。规划面积2.8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经十路、西至经七路、北至纬十六路、南至纬六路。综合保税区区位条件良好,距兰州市约45公里,距中川机场约2公里,距中马铁路货运站约12公里,航空、铁路及公路运输条件便利。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建成后将服务我省、辐射西北,成为集保税加工、保税仓储、保税物流、口岸作业和综合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西北地区对外开放优势最全面的综合保税区。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的设立,将使兰州新区的功能更加完善,有利于扩大产业聚集和辐射效应,有利于对外贸易的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促进内陆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对于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2013年5月,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工作启动以后,刘伟平省长亲自会见海关总署于广洲署长,李荣灿副省长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任务。按照刘伟平省长的指示和李荣灿副省长的要求,省商务厅将综保区申报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点任务,确定分管领导负责,组成工作班子驻京多次向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汇报衔接申报工作,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汇报进展情况。省上相关部门积极衔接加快对口国家相关部门完成文件联申和行文会签进程,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