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强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违法行为
原标题:我省加强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违法行为
中国甘肃网7月1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调,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以上查下、区域间交叉互查的工作机制,采取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巡查等多形式检查模式,探索推行省外专家团队共同参与监督检查等方式,破解同级监管工作中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难题。建立抽查复查、倒查追责工作制度,压实监管责任。实施分类处置,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分类施策。对于存在主观故意、影响恶劣的欺诈骗保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做好协议处理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
《方案》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财政、人社、卫生健康、审计、市场监管、药监、税务、银保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细化责任清单,推进信息共享,实现部门间线索互移、标准互认、结果互通,构建统一高效的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行、纪、刑”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衔接,对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方案》提出,探索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告知承诺制,将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根据信用评级,对失信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协议管理在资金结算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医保协议中止医保支付资格;对失信医药企业,按规定在医保目录准入、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医药集中采购、挂网资格等方面采取处置措施;对失信参保人员,按规定采取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等措施。
《方案》提出,依托甘肃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实时动态跟踪,加快推进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建设和应用,不断提升智能监控效能。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施国家医保反欺诈智能监测项目,常态化开展医保数据筛查分析,拓宽基金监管渠道。探索医保部门与公安等部门构建医保基金监管数据分析预警监测模型,对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方案》要求,定点医药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职人员负责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开展医保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和教育引导,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开展自查自纠,配合有关部门审核和监督检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