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四措并举扎实开展涉水排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24.03.2015  19:59

近期,庆阳市认真贯彻全省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全省沙漠周边涉水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关于武威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有关环保责任不落实问题的通报》精神,四措并举加大治污力度,确保全市涉水排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市委书记栾克军明确指示:要认真汲取通报中的教训,对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违纪行为要零容忍的查处。市政府市长贠建民也作出批示:请市环保局严厉查处市内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市政府3月23日及时召开了全市涉水排污企业排查整改工作汇报会,环县政府汇报了沙漠周边涉水企业污染排放排查整治工作,市环保局通报了近期全市环保工作督查有关情况、宣读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武威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环保厅有关环保责任不落实问题的通报》,全面安排部署了涉水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市不出现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市环保局及时督查全市一季度环保工作,对查出的11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针对环境执法检查中还存在的监管缺位、执法不严、执法偏软等突出问题,把实施好新《环境保护法》作为惩治环境违法犯罪的杀手锏来使用,努力杜绝学法不精、用法不准、监管存在死角和漏洞的问题。

二、突出排查重点。一是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按照市环保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环境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全市在用的9个市县饮用水源地和79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及其周边区域,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查清水源地隐患现状、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实际取水及水质情况、周边环境隐患现状和水源地污染情况,采取得力措施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加强对沙漠周边区域涉水排放企业整治。环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全市沙漠周边区域涉水排放企业紧急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重点排查纳入2015年全省环境执法计划12户沙漠周边废水排放企业和2个在建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范围,将环县北部所有乡镇的排放污水企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均纳入排查序列,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对查处的擅自停用环保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不到位和久拖不验等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限期整改落实。三是持续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深入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漏洞,严厉查处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对于今年市上列建的53个污染减排项目,千方百计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既定的时间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三、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市级督查、县区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市级负责抽查检查,县(区)负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对所有排查过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及时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及时公开信息。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和四项配套措施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查处、挂牌督办,该关停的依法关停,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到位。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县(区),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罚的处罚,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大法制宣传。加强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采取专家讲座、案例分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环保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企业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加强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畅通“12369”投诉渠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查处的典型违法排污企业、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违法事实公开、查处过程公开、查处结果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排查整治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庆阳市环保局 朱治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