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表多次“罢工”
17.06.2016 11:24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去年5月,李女士在张掖市甘州区某商场花费7600元购买了一块手表,佩戴不到一个月手表就“罢工”了。在维修人员为消费者更换了原表机芯后没多久,手表再次“罢工”。经检查,表内一处螺丝松动,拧紧后手表正常走字。今年5月,手表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李女士质疑手表的真伪,她找到专柜要求退货退款遭拒。
甘州区工商质监局接到李女士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赴商场专柜开展调查。执法人员指出,商家售出的这块手表,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频繁出现故障,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根据《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经调解,商家为李女士办理了退货手续,并退还其7600元。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7.06.2016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