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甘肃分社新媒体业务用房职工食堂厨房生活设施设备投标邀请函
新华社甘肃分社新媒体业务用房职工食堂厨房生活设施设备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单位:
新华社甘肃分社新媒体业务用房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华社甘肃分社新媒体业务用房食堂厨房设备项目
2、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15号
3、设备概况:厨房设备拟用天然气、满足100人用餐厨具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招标内容:
新华社甘肃分社新媒体业务用房职工食堂厨房生活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不锈钢厨房设备、炉灶、机械设备及排烟系统等)。
三、对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专业从事厨房设施设备产品生产、销售及安装的企业。
2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是整个投标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
(1)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要此项,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不具备必备资质视为废标处理。各投标单位在标书中按邀标人列出的投标产品的材质、尺寸、设备品牌及规格型号,配套内容、功能及技术指标。
(3)、列出在兰州地区投标内容供货业绩或安装工程业绩。
3、承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详细措施。
四、获取邀标书时间2016年4月22日-2016年4月25日每日9:00-17:00
五、招标的内容:设计、采购、安装;见附表
六、报价周期:4个日历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价文件应密封完好。
九、质量标准和要求: 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开展业务。
十、报价要求: 按甲方提供厨房设备单 进行自主报价。
1.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有关、生产、运输、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和技术支持和服务及设施设备的品牌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有规定,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十一 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十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邀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三、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与退付:
1、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我单位递交20000元做为投标保证金,以确保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2、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采用下列形式支付:
2-1 、 现金 20000元;
2-2 、 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我单位拒绝接收其投标单位标书;
2-3 、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日内,招标单位向未中标单位退还其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2-4、已中标的单位不退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3、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1、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2、中标人在招标单位通知其中标三日内未能签订合同。
十四、售后服务、优惠条件及培训计划承诺书
十五、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15号(新华社甘肃分社会议室)。
2、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29 日 上午 9 时(北京时间)。
十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1、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15号(新华社甘肃分社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6年4月 29日 上午9 :00时(北京时间)。
十七、其它:
1、投标人自行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15号领取邀标书,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招标单位:新华社甘肃分社
3、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15号
4、联 系 人:冯翠萍 电话:15339833519 13919003573
招标人:新华社甘肃分社
二○一六年四月 22 日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