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亿房哥”的裸官身份是毋庸置疑的
7月4日,深圳市龙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向媒体公布了《社区工作站站长张建东有关问题的处置情况通报》。通报显示,张建东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已经上交到观澜办事处统一保管。且在调查期间,停止张建东茜坑社区综合党委书记和工作站站长的职务。此前,网民发帖举报张建东家人全在境外而且拥有房产超3亿元。每月仅房租收入就超过50万元,每年偷漏房屋租赁税金和管理费高达300余万元。(7月6日中国广播网)
张建东遭网友举报,妻子和三个孩子均为港籍,是“三亿裸官”、“超级房哥”。但龙华新区新闻中心副主任马腾飞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张建东是村民自治选举出来的,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序列,因此并不构成“裸官”问题。
这回应咋一听还是很有道理的,这是因为村委会是基层性自治组织,不是政权组织,村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既不是“官”当然就谈不上“裸官”。这种认识很有代表性,2012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公布37名村干部财产时,也受到了村官们强烈抵制,所持的也是这种观点。
而事实上,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村早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以农业生产为主导的经济结构形式,随着新城镇建设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早就融入了城市。也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这里的村官,获得了更大的权力,和上级政府与官员联系更为密切,更多的承担了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所以,因实际上依法承担了国家事务的管理职责,而认定其依法履行该职责时,应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看待,这基本是法界共识。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对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作了立法解释。规定,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社会捐助公益事业的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其他还有征兵、救灾,扶贫等与本文无关不再列举。
从张建东的工作性质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看,网友所举报的,包括其名下的闲置土地、大量房产、集体土地开发的分红等诸多问题,无论是否属实,完全可以认定张建东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管理工作”,应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而张建东妻子儿女均为港籍,因此其裸官身份毋庸置疑。
近年来,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大背景下,正如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说,广州、深圳等大都市的村改为社区,但这些“城中村”仍具有村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红利,成了“村官”们贪腐和敛财的热土,手握土地审批权力的“村官”也应逐渐纳入“裸官”监管。
显然,在经济转型期内及转型后,政权在基层的延伸将越来越多、村官所承担的行政管理工作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村官的权力也应在阳光下运行,而不是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只有如此,才能使反腐败从基层抓起,而不是从村官中泛起,虽道路漫漫,也会遇到各种挑战,正所谓“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早一天比晚一天要好。
文/春之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