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67户未到法院登记

17.01.2015  03:34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历时多年的等待,购买银垠大厦的购房者们终于等到了结果。1月16日,继银垠大厦成功拍卖后,有51名购房户来到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签字确认,领取购房款及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383.06万元。兰州银垠大厦系在建工程,地处城关区滩尖子,紧靠花鸟鱼市场,处于天水路、雁宁路等交通要道。从主体工程封顶后至今,建设方甘肃爱之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爱之泰公司)因无能力偿还债务和复工建设,使其成为“烂尾楼”,严重影响了兰州市的城市形象。与此同时,百余户购房者无法兑现当初的购房承诺,个人利益受到侵害。

    A 无力清偿债务银垠大厦被拍卖

    经法院审理查明,甘肃爱之泰公司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陆续使用兰州天奇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奇集团)提供的钢材、水泥等建材,欠款8700余万元,被天奇集团起诉至甘肃省高院,要求法院判决爱之泰公司偿还欠款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2010年3月29日,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并作出(2010)甘民二初字第12号民事调解书,爱之泰公司应按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向天奇集团支付8722万余元欠款。

    由于爱之泰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在其名下目前仅有在建工程银垠大厦,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爱之泰公司数年间也多次试图通过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续建,但

    该公司至今无法使大厦复工,更无能力解决除天奇集团之外的数家单位和个人欠款。因此,天奇集团于2010年7月22日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立案后,指定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

    自此之后,兰州银垠大厦从查封到组织司法拍卖,多方利益人异议不断。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令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拍卖银垠大厦执行一案的通知要求,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协调指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解决在拍卖“银垠大厦”执行案件中遇到的问题。直到2014年12月24日上午11时许,银垠大厦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被天水一家房地产公司成功竞买,成交价达4亿余元。

    B 尚有67名购房户未到法院登记确认

    拍卖成交后,法院对爱之泰公司所有债务进行登记,并逐一核对甄别。银垠大厦系兰州滩尖子永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农垦机电总公司与爱之泰公司三方联建,按照联建协议及滩尖子和农垦的承诺,成交后返还两公司拍卖总金额的35%,即1.4亿元。爱之泰公司除与天奇集团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外,另与浙江宏成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或个人产生合同纠纷。经法院裁定,爱之泰公司共欠上述单位或个人债务人民币1.4亿余元。上述款项以及利息、迟延履行金将在本院此次拍卖成交款中一并支付。

    除此之外,118户购房户的利益也是法院重点考虑的问题,法院经核对购房户后,按照爱之泰公司的承诺,在拍卖成交款项中,代爱之泰公司向各购房户进行返还购房及补偿款,监督爱之泰公司完成其承诺。现有51名购房户前来法院签字确认,本次发放购房及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3830616元。目前,尚有67名购房户因各种原因未到法院登记确认,法院希望这67名购房户在看到本报报道后,能够尽快前往法院登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