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6〕1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工作要点
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持续增强产业发展创新能力,培育产业集聚发展新优势,形成支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新增长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进一步做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转型发展中的带动作用,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和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公共安全等领域,继续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做好规划编制和制度设计,抓好骨干企业政策措施落实,着力培育骨干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增强企业投融资能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再培育一批骨干企业,争取国家批准设立3个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创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增加到5亿元,围绕新能源、信息产业等领域,再设立3—4只参股创业投资基金,使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25亿元。
三、工作要点
(一)做好“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按照《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国家专项规划,科学编制“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兴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的重要内容,围绕重点领域规划优势产业链培育行动,着力培育发展100户骨干企业,打造50条百亿元产业链,到2020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6%。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骨干企业的统计跟踪制度,针对近两年产品价格波动较大,企业在产能规模扩大、产品产量增加的情况下,销售收入出现下降的问题,对现有统计指标进行补充完善,以便更好地反映和分析企业的发展情况。结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要求和我省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体系,形成月度统计数据。修订完善骨干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突出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创新优势、管理优势、竞争力优势等方面的要求,把部分体量较大带动性较强,但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而未能实现连续增长的企业纳入骨干企业进行扶持,并对骨干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年达不到发展要求和未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企业退出扶持范围,形成倒逼机制,促进骨干企业创新发展。
(三)抓好骨干企业配套政策落实,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发挥部门协调会议作用,做好骨干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和协调工作,加大对58户骨干企业的调度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土地、税收、金融、科技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落实骨干企业人才扶持政策,对骨干企业新接收的省内毕业生给予财政补贴,帮助企业引进人才。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横向联动和协调,建立与骨干企业的联系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并每季度后一周内向协调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将全部骨干企业纳入大用户直供电政策扶持范围,支持骨干企业发展。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发展的经验总结,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加大骨干企业培育,扩大产业发展规模。根据骨干企业投资需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做好2016年度投资调查工作,及早开展2016年骨干企业股权投资,支持企业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逐户开展第三批骨干企业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企业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在做好现有骨干企业培育的基础上,适时启动第四批骨干企业的认定工作,加快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围绕骨干企业上下游配套需求和技术应用领域拓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一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有效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
(五)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创新要素集聚能力。加快推进能源装备、微电子、电工电器、中药现代制药、农产品干燥装备等5个省级工程研究院建设,组织17个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和相关企业,搭建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支持企业增创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争取国家批准设立3个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继续开展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培育。积极争取国家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加快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引导和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推进中医药、生物技术育种、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装备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加大应用技术研究,争取在储能、环保、节能、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六)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实力。依托国家产业基地、各类园区和骨干企业,围绕打造50条百亿元产业链的总体目标,开展优势产业链培育行动,提高创新能力,培育骨干企业,聚焦创新经济新业态,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产业集群,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和新的增长点。继续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试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示范园建设,适时启动碳纤维、水性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示范园建设。发挥重点领域的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吸引省内外配套企业入驻,构建骨干企业与配套企业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
(七)加大股权投资和基金运营,增强企业投融资能力。用好整合的省级财政资金,一是进一步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规模,使引导基金总规模达到5亿元,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在已设立有色金属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6只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的基础上,围绕新能源、信息产业等领域,再参股设立3—4只创业投资基金,使子基金总规模达到25亿元;二是在骨干企业中选择有意愿、投资潜力好、投资渠道畅通的企业,加大股权投资力度,加快企业股改进程,积极推动骨干企业在新三板、创业板和即将启动的战略新兴板上市融资;三是对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创新项目和成长性好的“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同时,强化生物产业、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和新材料等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围绕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参股我省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提升我省创投基金的规模和水平。利用好20亿元兰白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继续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的融资支持。
(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加快推进北大“中国芯”、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兰石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中车集团电动公交大巴生产线、稀土公司轻稀土高纯化技术改造、陇神戎发年产200亿粒(片)现代中药生产基地、民海生物30万升牛血清产业化等重点项目建设。结合“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双创”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组建甘肃省大数据公司和大数据研究院,加快大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中心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深化应用,加快重点行业和优势企业智能化改造。围绕国家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积极申报和推进“宽带乡村”工程、健康惠民工程、高性能集成电路、产业创新能力等专项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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