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我省高考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出炉
体育类考生不得跨类填报志愿
昨日省招生办发布了《2015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我省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政策有多项调整,今年报考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的志愿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并且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今年将实施征集志愿,考生可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有二次选择的机会,此举将提高考生的志愿满意率。
体育艺术类院校分三个批次录取
今年我省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一)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包括二本及以上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和艺术类计划不分省下达院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二)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包括体育、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本科专业。(三)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包括所有高校的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报考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的志愿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体育、艺术类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和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二批(三本)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第二阶段为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及专业的志愿填报,填报时间:8月6日20:00至8月8日14:00。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网上填报志愿对应文理科类批次的位置为: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特殊类及体育艺术类”栏内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安排在本科二批“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栏内填报;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栏内填报。
体艺类志愿不能与普通文理类志愿交叉混报
体育、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文理类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只能选定一类(共三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体育、艺术类志愿不能与普通文理类志愿交叉混报。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别填报志愿(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艺术类考生在填报使用统考成绩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时,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选择同一专业方向进行填报,如考生在一个志愿中同一院校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即艺术类考生在一个志愿中同一院校下只能选择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等十个专业方向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另外参加全省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即可以填报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艺术类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投档不享受照顾政策
体育类专业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分文理)分别划定各批次专业和文化录取分数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根据本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但是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的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我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相应专业类别录取分数线。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实行分类划线: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分别划定专业和文化分数线进行录取。
录取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本科院校(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二本及二本以上)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档的形式;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本科二批院校(三本院校)采用按计划比例投档的形式,由院校择优录取;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采用按计划比例投档的形式,由院校择优录取。此外,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专业投档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