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有序推广房屋减隔震技术

10.07.2014  11:47

  为有序推进房屋建筑工程应用减隔震技术,提高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水平和抵御地震破坏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住建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的若干意见(暂行)〉及进一步做好我省减震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对我省进一步做好减震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在执行部、省已发文件要求优先采用减隔震技术的同时,对我省位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地区,地震灾后重建的4层至12层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医院医疗用房、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公共建筑,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要求必须采用基础减隔震技术进行设计。2014年9月1日起,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此类项目必须按减隔震技术要求进行审查。(记者伏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