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完成我省“十三五”统计改革和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送审稿)》的编制工作经过了五个阶段。一是调研起草阶段。2015年11月初,省统计局着手开始《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对“十二五”时期统计工作进行系统回顾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了省委省政府、统计用户对统计的需求,对未来统计工作改革和完善的内容作出了规划,明确了设管法规处具体负责起草《规划(征求意见稿)》。二是征求意见阶段。我们对《规划(征求意见稿)》分层次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分别征求了省局机关征求各有关处(室、中心、站)、全省各市(州)统计局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28个部、厅(委、局)的意见和建议。省统计局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整理后,逐条研究消化吸收,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三是专家论证阶段。2016年3月上旬,省统计局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发送兰州大学、兰州财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省社会科学院及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四是审定审核阶段。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省统计局先后三次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呈送省政府领导审阅,刘伟平省长和郝远副省长非常关注,均提出了修改意见和要求。3月21日,郝远副省长对规划中投资统计等提出要求后,批示“修改后上报”。五是修改完善阶段。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省政府领导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并逐条逐句消化吸收,作进一步修改后,形成了《规划(送审稿)》,上报省政府。
《规划(送审稿)》首先从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统计改革取得实效、统计监测不断加强、大型普查及专项调查有序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迈出新步伐、统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等七个方面总结了“十二五”时期全省统计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其次,从全省经济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等角度,客观分析了“十三五”时期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找出了我省统计工作现状与新形势、新要求的差距。第三,确立了“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第四,确定了“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四条基本原则。第五,制定了“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即一个核心、两个转变、三个坚持、四个强化、五个理念的“一二三四五总体目标”。第六,明确和制定了“十三五”时期我省统计工作的十一项主要工作任务和实施措施。
该《规划》待省政府审定后,将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