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继续落实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免费政策
3月8日,全市清明祭扫工作暨“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会议召开。今年清明节期间,我市将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减免特殊困难群众的火化等基本殡葬费用。各公墓区针对清明祭祀期间可能出现的拥挤踩踏、火灾等安全问题,还制定了清明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人员和设备,检修和补充祭祀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的目标。
开展系列便民服务
在今年清明祭扫中,市殡仪馆在群众祭扫集中区域设立医疗救助点,配备专职医生和应急保障车辆,严格落实夜间总值班、岗点值班制度和安全巡查制度,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加强祭扫高峰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加强重点场所和区域的巡查管控,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各类事故。同时,设置监督岗,安排专人对重点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定时进行巡查,及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协调民政、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殡仪馆视频监控100%全覆盖的优势和辐射功能,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直属5家公墓开展易燃物品清理工作,及时消除墓区火灾隐患。
据介绍,市殡仪馆所属的常青园公墓、天桥公墓、金西陵园公墓等,都开展了一系列惠民措施和便民措施,在清明节期间,设立问咨处、饮水点,配备一次性纸杯、毛巾、雨伞、小水桶等,以方便群众祭祀。今年,我市将继续减轻群众负担,把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列为殡葬改革、服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狠抓落实,抓出成效。各经营性公墓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社会效益,要按照《甘肃省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低价位墓穴的供应量、比例应不低于总供应量的70%”的规定,合理开发建设公墓墓位,要在物价部门批准收费标准的范围内收费,要尽量降低收费标准,要让利于民,让群众得到实惠,消除一些不良影响。
市殡仪馆将大力开展“一站式”服务和便民服务,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带头降低以市场调节价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发挥平抑物价的作用,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保证同类殡葬用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中低价位殡葬用品足量供应,不得捆绑、强迫或误导消费。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文俊表示,全市已制定出台的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的免费政策要坚决继续贯彻落实,不得停止、不得变相收费。同时,我市还将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对带头推行无毒、可降解环保用品的殡葬服务单位或使用者亲属,给予适当奖励或补贴,推动环保殡葬用品的推广应用。有条件的县区,要探索将目前实行的对低收入群体的惠民殡葬政策范围逐渐扩大到所有户籍人口,并建立逐步提高标准的机制。
推动“绿色殡葬”工程
今年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倡导火葬60周年,为此民政部将2016年定为“殡葬服务提升年”。会议规定,各公墓区要将骨灰安葬与绿化荒山结合起来,要尽量做到安葬一处,
绿化一处,创一片青山、造一处景观,推动“绿色殡葬”工程。《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墓绿化面积比例是30%,各公墓必须遵照落实,达不到比例的公墓必须尽快补课,否则公墓年检时不予通过。要努力体现现代公墓建设葬式立体化、墓碑设计艺术化、墓区建设园林化、日常管理现代化的“四个特色”,把公墓建设成为城市发展中具有独特韵律的集殡葬、教育、文化、环保、旅游为一体的人文景观基地,打造公墓品牌。
据悉,目前我市正常运营的经营性公墓15家,但是真正能在省内外打得响的品牌公墓并不多。我市要积极探索实践新的骨灰处理方式,大力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积极推广墓碑平卧、艺术化、小型化,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提倡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墓碑,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重点在节地、环保、生态等方面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