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意见:快递服务用房和场地纳入社区基础设施范围

20.03.2016  10:12

    原标题:我省出台推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快递服务用房和场地纳入社区基础设施范围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该《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快递年业务量将达到2亿件,年均增长30%以上,年处理量达到10亿件,年业务收入突破20亿元。此外,我省还将培育形成5家业务收入超过亿元、10家业务收入超过千万元、网络覆盖广、品牌影响力大、竞争实力强的全省快递领军企业。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对快递行业形象进行提升,全面实现快递车辆标识统一,并对经营场所进行规范,有效降低快件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和投诉率。同时,全面提升快递企业对电子商务、制造业和农业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撑能力,年均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左右,全年支撑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00亿元,有效降低商品流通成本。

    我省将建成以兰州为中心、辐射全省和青海、宁夏、新疆的大型快递枢纽带,吸引、鼓励国际国内大型快递企业区域总部、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如航空快递基地、快件处理中心、电子商务和快递配送一体化仓储中心、呼叫中心等)落户甘肃。同时,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依托兰州、天水、酒泉等流通枢纽节点城市,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兰州中川机场空港物流园,兰州和敦煌机场等航空口岸,建立国际快件处理中心,支持快递企业积极“走出去”,大力发展跨境快递业务。

    我省还将加快园区建设,力争2018年前,在兰州、天水、酒泉等省内主要快递节点城市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快递园区,其他市州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建设快递园区。同时,加大城市投递终端建设,支持有实力的品牌快递企业在市区人口密集区域联合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配送仓,缓解城市配送压力。推进快递服务进机关、进园区、进商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学校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提供面积适合的快递服务用房,积极为群众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快件安全。新建写字楼、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城乡建设规划的相关要求,将快递服务用房和场地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范围,同步配套建设。

    我省将实施快递“上车、上机”工程,建立健全利用高铁、动车和中欧班列运输邮(快)件机制,推行公路客运班车代运快件和快件甩挂运输方式,推动快件航空运输,支持快递企业在机场、车站、口岸等交通枢纽建设快件集中处理场所,实现快件快速配载、装卸、分流。同时,将快递企业纳入大学生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支持范围。全力推进快递下乡,把快递服务纳入全省精准扶贫工作体系,鼓励快递企业主动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快递信息服务和快递物流仓储配送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符合标准,通行停靠符合要求,驾驶人员证照齐全且有统一专用标识的3吨以下厢式城区快递运输车辆(含电动三轮车),需通过禁行路段或需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通行便利。同时,在兰州市内对上述车辆逐步放宽、取消尾号限行、高峰时段限行政策规定。简化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延长通行证有效期,提高快递车辆使用效率。鼓励快递企业选择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作为城市快件运输和收投服务工具;符合“绿色通道”政策的快递运输车辆可享受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对快递运输全货机起降、机场货仓租赁等优先予以保障并给予补贴。(记者方言)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