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最高奖20万(组图)

14.02.2018  10:00

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2月12日讯 (本网记者 宋芳科 张玉芳 文/图) 2月12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甘肃省综治办副主任孙燕飞,甘肃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明通报了我省扫黑除恶工作的相关情况。

甘肃省综治办副主任孙燕飞出席发布会

    【看数据】

    1月23日至2月11日全省打掉恶势力团伙64个

  据介绍,从去年8月份到12月底,通过开展全省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已打掉各类霸痞及恶势力团伙98个,查获涉恶违法犯罪分子298名,破获刑事案件97起、查处治安案件34起,共整顿村(社区)“两委”班子572个,同时掌握了大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今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边学习贯彻、边安排部署、边开展行动的思路,经共同努力,现已取得初步战果。1月23日至2月11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村霸”2个,打掉恶势力团伙64个,抓获“村霸”等黑恶霸痞势力成员260名,破获刑事案件108起,目前,尚有一批线索正在深入调查中。同时,组织公安机关和检察、法院系统加强黑恶势力案件办理工作,目前正在移送起诉环节的涉恶案件39案、涉及126人;正在法院审理环节的涉恶案件11案、 118人。

甘肃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明出席发布会

    【看政策】

   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最高奖励20万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即将发布《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凡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到20万元不等的奖励。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考核,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严格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同时实行“辖区无黑恶势力”承诺制度,凡作出承诺的地方,经组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以及群众有举报并查证属实的,一律从严问责。

甘肃省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发布处处长刘伯荣主持发布会

    【看重点】

   扫黑除恶”着力打击12类重点对象

  公安部门督促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务必在3月1日之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希望,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积极做好规劝投案自首工作,而对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指证黑恶势力犯罪、提供证据材料的,将按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而此次着力打击12类重点对象: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十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十一是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十二是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