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爬过价格改革这道“坎”

19.11.2014  18:55

    1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会议指出,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定价,有利于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合理的价格信号促进市场竞争,破除垄断,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以结构性改革的成效推动转方式、惠民生。

    短短半个月内,价格改革又一次成为舆论热点。11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及试点方案,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这个中国电价改革的核心和难点正式启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释放出进一步加快推进的信号。

    众所周知,广东的改革开放正是以价格改革起步:上世纪70年代末率先放开塘鱼、鸡蛋等副食品价格。从价格完全由政府制定到价格双轨制再到价格市场化,我国一般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市场化的程度相对已经比较充分。政府定价范围已大为缩减,目前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95.6%、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的96.5%、生产资料销售总额的87.4%价格由市场形成。可以说,国家经济生活的基本面已经基本由市场决定价格。但价格改革没有完成时,仍存在一些不健全和不完善的地方还明显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特别是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能源、资源、资金等产品和要素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成为最后的“硬骨头”。受体制因素的制约,还有诸如药品、电信等商品服务价格,由于生产经营环节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垄断,相关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目前仍实行一定程度的价格管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这是价格改革的总方针。就目前价格体制而言,居民们最关注的仍是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关系千家万户生活必需品的领域价格改革。这同时也是近年来政府不断进行价格改革探索的重点领域。由于民生基础类产品缺乏消费弹性,其价格改革也往往成为转方式、促发展、惠民生的有力抓手。譬如成品油价格的改革,就成功打破了过去僵化的价格机制,完全由市场定价,刚刚走出了“八连降”。然而,在价格改革这场攻坚战中,问题也仍然不少,一方面是当前的市场化进程需要推进更多领域的价格改革,另一方面在某些已经进行的改革摸索中,存在的市场化程度不够、定价机制缺乏公开透明等现象,又往往让百姓出现谈价格改革色变的涨价担忧。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应着力培育市场体系、引入竞争机制,以免落入“逢改必涨”的窠臼。可见,价格改革的“市场化定价”这一手,显然不只是着眼于价格本身,根本在于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一方面,培育市场体系、引入竞争机制,就意味着要放开市场准入,打破垄断,形成多主体竞争的市场供给结构;另一方面,越是关系国计民生,价格改革的决策就越应该科学,过程就越应该公开透明。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了价格改革的“另一手”,那就是“完善监管措施,维护良好价格秩序”。完善监管措施,就必须建立有效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让一切在透明的基础上、程序的基础上改革。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价格可以由市场来决定,但特殊情况却难以完全由市场来消化,所以政府还需要完善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机制,既纾解公众对涨价的焦虑,又避免企业的担忧与抵制。

    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抓住当前难得的经济增速“换挡期”,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使市场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释放更多改革红利。(《南方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