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批前公示

29.01.2016  17:54

 

  一、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5日—2015年12月15日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939-7521382;
  (2)传真可发至0939-7521382,请注“网上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三、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四、公示内容
  1、规划目标
  围绕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着力构建“以工哺农”、“城市支持农村”和“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协调发展道路,整合创新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城乡融合和一体化进程。
  2、规划范围和年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地域范围为徽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722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2015--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5—2017年,远期为2018—2020年。
  3、布局规划
全县现有213个行政村,10个居民委员会,941个村民小组。按照“一城一区五中心一百个新型社区”进行空间布局规划,即以县城为主体,伏家镇工业集中区副城区,江洛、泥阳、柳林、永宁、嘉陵五个中心镇,以“两地、五路”(两地:即乡镇政府驻地和中部地区人口相对集中地;五路:即316国道、江武路、支伏路、徽虞路、徽太路共涉及14个乡镇65个行政村)为重点,建成城关、伏镇、江洛、高桥、嘉陵等10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100个新型社区;重点抓好麻沿至泥阳、江洛至城关、伏镇至栗川、城关至柳林、水阳至虞关、榆树至高桥等6大新农村示范长廊建设,以点带面,连点连线,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4、规划重点
      1)深化徽县县城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乡建设规划向乡村地区的延续,立足长远的发展引导,以资源环境保护利用为前提,通过合理优化村庄发展布局,有效配置公共设施,完善农村发展条件,改变目前农村建设用地无序增长、设施落后的状况,加快农村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构筑城乡一体、统筹协调的发展格局,推动徽县美丽乡村建设的步伐。
      2)以资源环境保护利用为前提,通过对村庄发展影响要素的专项分析和综合评价,提出各村庄职能划分引导,将村庄分为改造提升型、拆迁新建型、旧村整治型和特色保护型四大型,优化村庄发展体系结构,指导各类村庄的协调发展,引导资源的合理利用。针对不同规划类型村庄,提出分类发展建议。
        3)因地、因时制宜,建设公共服务便利、村容村貌洁美的宜居村庄。以服务全覆盖为目标,合理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避免简单均衡布点。坚持分散与集中布局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避免简单的设施覆盖导致的建设浪费。立足村庄整治、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